核能四廠釋憲案

立法院朝野黨團聯盟協商作成4點結論,授權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與行政院院長張俊雄簽署協議書。
  • 主題

    核能四廠釋憲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其他

  • 尺寸大小

    B4

  • 內容日期

    2001/02/13

  • 關鍵詞

    立法院行政院核能四廠釋憲案核四王金平張俊雄院長協商結論

  • 摘要

    1.立法院臨時會後有關核四電廠後續相關事宜的處理,民國90年2月13日下午在野黨團聯盟達成4點協商結論,授權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與行政院院長張俊雄簽署協議書。 3.本件為90年2月13日朝野黨團聯盟各黨團代表簽署的協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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