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四廠釋憲案
立法院通過親民黨黨團提案,將行政院院長張俊雄移請監察院糾彈。
- 主題
核能四廠釋憲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0/10/27
- 關鍵詞
- 摘要
1.民國89年10月27日行政院長張俊雄片面宣佈停建核四廠,此項宣告立即引發行政、立法兩院的緊張。11月7日立法院第4屆第4會期第12次院會,親民黨團提案,以行政院不顧立法院85年10月18日興建核電廠之決議,宣佈停建核四,蔑視法律,違法失職,請院會決議將張院長移請監察院予以糾彈。 2.本項提案經討論後以記名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95人,贊成親民黨團提案者125人,多數通過。院會作成決議如下:函請監察院就行政院長張俊雄及相關失職人員蔑視法律、違法失職之行為,予以依法糾彈。 3.本件為立法院第4屆第4會期第12次院會議事錄,記載親民黨團提案及院會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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