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四廠釋憲案

立法院將臨時會決議函送行政院函稿
  • 主題

    核能四廠釋憲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函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1/01/31

  • 關鍵詞

    立法院行政院核能四廠釋憲案核四臨時會決議函大法官會議

  • 摘要

    民國90年1月31日立法院第4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就核四應否停建案作成決議:「本院依大法官會議所作第520號解釋之意旨,再予確認核能四廠預算具有法定預算效力。反對 貴院逕予停止核能四廠興建之決定;貴院應繼續執行相關預算,立即復工續建核能四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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