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四廠釋憲案

立法院為處理核四案函請全體委員舉行談話會決定召開臨時會。
  • 主題

    核能四廠釋憲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函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1/01/22

  • 關鍵詞

    立法院核能四廠釋憲案核四臨時會開會通知全院委員會

  • 摘要

    1.立法委員提出召開臨時會的提案後,依例由院長召集全院委員舉行談話會,以決定召開臨時會之相關事宜。即是否召開臨時會,臨時會召開的日期及臨時會處理那些特定議案等。 2.談話會的召開不必有法定出席人數,但若進行表決仍需有法定人數的委員出席才能作成決議。 3.本件係立法院舉行全院委員會之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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