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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名連戰為行政院院長同意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公報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1996/02/23

  • 關鍵詞

    總統行政院院長同意案連戰劉松藩同意權朝野協商全院委員會劉松藩咨文

  • 摘要

    1.行政院院長連戰以第3屆立法委員於民國85年2月1日集會就職,呈請辭職。茲擬以連戰繼任行政院院長。2.第3屆立法院第1會期第1次會〈85年2月23日〉委員發言,認為連戰續任閣揆有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之虞,主張退回總統咨文,經朝野協商決定隨即改開全院委員會,並咨請總統通知連戰先生於23日下午2時30分列席會議提出施政意見並備詢;全院委員會後,於23日晚上10時舉行院會,進行行政院院長人選同意權投票。3.全院委員會由劉松藩擔任主席,依朝野協商的結論,質詢的順序是民進黨、新黨、無黨籍、國民黨,並由被提名人綜合答復。4.審查會中發言及答復的內容包括:質疑連戰先生身兼副總統及閣揆候選人2種身分、憲政爭議、公共安全、社會安全、國家安全、土地、勞工、資金問題、振興經濟方案、公用事業費率、原住民權益、婦女權益、兵役問題、住宅需求、司法獨立、兩岸關係、環保問題軍事採購等問題。最後決議:「依議事規則第61條之規定行使同意權。」5.2月23日行使同意權投票。投票結果:同意票85票,不同意票77票。同意連戰為行政院院長〈立法院第3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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