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職權行使文物

總統提名郝柏村為行政院院長同意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公報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1990/05/22

  • 關鍵詞

    總統行政院院長同意案李煥李登輝郝柏村梁肅戎洪奇昌葛雨琴陳水扁同意權立法院全院委員會無記名投票表決結果

  • 摘要

    1.行政院院長李煥呈為第7任總統任期屆滿,該院自應隨同改組,請准辭去行政院院長職務。茲擬以郝柏村繼任行政院院長;2.立法院於民國79年5月25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由梁肅戎院長擔任主席。在野黨為軍人組閣一事杯葛議事,會中針對議事規則不斷地提出程序發言、權宜問題。主席表示:本次會議突破過去40年前所未見的現象,通知郝柏村來院提出施政意見,郝柏村先生只在議場外等待;同時,洪奇昌委員主張拒絕審查本案,並提出8大政治疑點請李登輝和郝柏村提出解釋;最後,葛雨琴委員提議本案停止討論,並請決議依議事規則第61條規定於5月29日行使同意權,表決結果,贊成者多數,通過;4.5月29日行使同意權,陳水扁委員表示:「由於院會尚未訂定同意權行使辦法,是以本席等乃對現在依何辦法行使同意權提出質疑」。院會中,阻撓議事進行之杯葛方式不斷發生,如佔用發言台、程序發言等;最後經無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同意票186票,不同意票27票。同意郝柏村為行政院院長〈立法院第1屆第85會期第32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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