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職權行使文物

總統提名蔣經國為行政院院長同意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公報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1972/05/23

  • 關鍵詞

    總統行政院院長同意案嚴家淦蔣經國倪文亞同意權立法院全院委員會無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咨文

  • 摘要

    1.行政院院長嚴家淦懇辭,總統依憲法第55條第2項規定,提名蔣經國先生為行政院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2.立法院於民國61年5月23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由倪文亞院長擔任主席,計有23位委員發言,發言重點略以蔣員堅忍剛毅,有守有為,歷任軍政要職,於政治、軍事、財經各項設施,多所建樹,其於行政院副院長任內,襄助院長處理院務,貢獻良多,以之任為行政院院長,必能勝任愉快。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決議提請院會投票,即改開院會決定於5月26日行使同意權。經無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同意票381票,不同意票13票。同意蔣經國為行政院院長〈立法院第1屆第49會期第27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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