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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檔案/公報
A4
1954/12/28
行政院院長、俞鴻鈞、外交部次長、沈昌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締結,是我國反共抗俄國策精神的表現。2.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使中美兩大盟國友好敦睦,符合我政府的反共抗俄的基本國策。3.外交部次長沈昌煥補充報告議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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