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外交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美國加利福尼亞盟約州議會締盟決議文
- 類別/類型
器物/國會外交
- 關鍵詞
- 摘要
此文物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California State Senate)於1983年(民國 72年)9月12日最終通過之第 40 號共同決議案(Senate Concurrent Resolution No. 40)。決議文內容肯定臺灣省與加州之長期友好關係,並支持雙方正式締結姊妹州關係。文件上方印有加州參議院院徽「SEAL OF THE SENATE」,並由參議院秘書達里爾.懷特(Darryl R. White)簽署見證。本決議案當時決議將副本送交臺灣省政府主席李登輝與臺灣省議會議長高育仁,本文物原為臺灣省議會典藏之重要外交史料,精省後由臺灣省諮議會保存,省諮議會停止運作後再移交立法院議政博物館典藏保存。 決議文指出,美國自 1956 年推動「姊妹州(市)」計畫以來,致力促進地方與人民間的友誼與交流;加州議會代表加州全體人民,邀請臺灣省全體人民結為姊妹州,藉此深化雙方在社會、經濟、教育與文化等領域的互動。此決議案促成了隔年(1984 年)4 月 17 日,臺灣省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正式簽署協定締結為姊妹省(州),由當時臺灣省政府主席李登輝與加州州長喬治.德克梅吉安(George Deukmejian)共同簽署,成為加州首個締盟的姊妹州夥伴。

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