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文物

議政博物館館藏《國民大會實錄》第六編(制憲國民大會)
  • 類別/類型

    器物/史料文物

  • 關鍵詞

    制憲國民大會、國民大會實錄、中華民國憲法

  • 摘要

    此件文物為《國民大會實錄》第六編「制憲國民大會」卷冊,由國民大會秘書處於1947年(民國36年)編印。內容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文稿、會議實錄、代表提案、附錄與附表,並附有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題序及會議開幕詞。此實錄完整保存制憲國民大會的討論過程與各項決議,是研究中華民國憲政起源的重要史料之一。 制憲國民大會於1946年(民國35年)11月在南京國民大會堂舉行,出席代表達1500餘人,涵蓋各省、直轄市及各界代表,大會歷時一個多月,於同年12月25日正式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並於12月25日施行。憲法以三民主義為核心,奠定人民主權、權能分立、保障人權與責任政治的制度架構,開啟中華民國憲政時代。《國民大會實錄》不僅記錄制憲過程中的重要討論與歷史脈絡,也象徵中華民國在戰後重建與追求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努力,對近代憲政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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