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文物
議政博物館館藏立法院早期文物 球籤及球籤盤
- 類別/類型
器物/史料文物
- 關鍵詞
- 摘要
此文物為立法院立法委員參加委員會抽籤所使用的球籤及球籤盤,展現了委員會分配制度的重要工具與演變過程。早期(第四屆以前),立法委員於每會期報到時需依序登記欲加入的委員會,若報名人數超過法定席次,便須以抽籤決定最終成員。當時使用塑膠管狀籤物放入籤桶抽取,但在第三屆時有委員質疑籤管管帽鬆緊不一,可能影響公平性,因此自第四屆起改用乒乓球進行抽籤。乒乓球上標示委員會名稱(如「交」代表交通委員會、「財」代表財政委員會、「司」代表司法法制委員會、「內」代表內政委員會、「經」代表經濟委員會等),或留白,由委員依序抽取,以確保程序更為公開透明。 隨著政黨政治發展,立法院自第五屆起引入政黨比例分配制度,依各政黨席次比例分配委員會席次。未加入黨團或黨團席次不足的委員仍需抽籤決定,但在第五、六屆期間,多數情況改由朝野協商解決,抽籤使用的頻率降低。此制度兼顧政黨代表性與個別委員權益。自第七屆起,立法院由人事處編排抽籤序號,並依首次會期報到順序於開議次日抽籤,抽籤工具仍使用乒乓球。 此展品見證了立法院委員會分配制度的變革,從早期的個人抽籤逐步發展為以政黨協商為核心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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