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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選票:A4 領票簿:420*185mm
2003/11/27
總統、立法院、行政院、公民投票法、全院委員會、覆議案、選票、領票簿、咨文
1.立法院於民國92年11月27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並於同年12月3日咨請總統公布及函復行政院查照。行政院認為有窒礙難行,乃於同月12日移請立法院覆議。 2.立法院於民國92年12月19日進行覆議案之投票表決,表決結果立法院原決議予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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