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通過重建特別預算
行政院將「九十年度中央政府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 主題
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通過重建特別預算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1/02/22
- 關鍵詞
- 摘要
1.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69條第2項規定,90年度災區重建所需新台幣1000億元,應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不受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限制。 2.行政院依本條規定編製「九十年度中央政府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於民國90年2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本項特別預算案歲出額度1000億元,以發行公債及借款收入支應。 3.本件為民國90年2月22日行政院提送重建特別預算案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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