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通過重建特別預算

行政院函請審議「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
  • 主題

    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通過重建特別預算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函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1999/11/26

  • 關鍵詞

    立法院行政院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921地震重建特別預算

  • 摘要

    1.九二一地震後的緊急救助及安置工作暫告一段落後,接續要做的就是重建,重建要有完備的法規及充足的經費配合,而緊急命令有效期間只有半年,在民國89年3月24日即終止。為建構法律以利重建之推動,行政院於88年11月26日提出「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2.本件為11月26日行政院之函文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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