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及通過其特別預算
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應變處理條例草案」
- 主題
制定「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及通過其特別預算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3/04/28
- 關鍵詞
- 摘要
1.為因應SARS疫情防治及經濟產業紓困,行政院民國於92年4月28日提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應變處理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2.草案全文共23條。其重點為:行政院設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應變處理委員會,以統一指揮疫情防治工作。授權主管機關統籌調度各項醫療資源,並採取必要的檢疫、管制、隔離治療等防治措施。行政院得設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基金,不受公共債務法第4條第5項規定之限制,基金應設管理委員會,審議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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