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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A4
2002/02/19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覆議案、財政收支劃分法、投票表決結果報告書
民國91年2月19日下午立法院進行覆議案之處理。於全院委員會審查報告宣讀後,即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出席投票委員213人,贊成行政院覆議案,不維持本院原決議者103人;反對行政院覆議案,維持本院原決議者109人,決議:「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者109人,未達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所定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人數,本院原決議不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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