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十六條之一覆議案

民國91年2月7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2/02/07

  • 關鍵詞

    立法院院會全院委員會覆議案財政收支劃分法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 摘要

    民國91年2月7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再協商決定本院處理此覆議案之議事程序。嗣立法院將該覆議案提報91年2月19日第5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並依上開協商結論作如下決定:(1)覆議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並隨即改開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2)由本院委員依政黨比例進行發言。(3)下午5時30分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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