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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A4
1999/09/28
立法院、緊急命令、追認、921地震、院長、王金平、投票表決結果報告書、全院委員會、立法院公報
1.緊急命令案經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竣後,隨即改開院會,進行投票,各黨團推派委員曹爾忠、陳超明、營志宏、余政道擔任投開票監察員。 2.投票表決結果:出席投票委員204人,有效票數203票,無效票數1票,其中同意追認緊急命令者201票,不同意追認者2票,決議:「本緊急命予以追認」。 3.本件為立法院民國88年9月28日投票表決結果報告書及立法院公報紀錄(內有王金平院長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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