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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5年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同意權行使案
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A4
2007/01/18
總統、陳水扁、立法院、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同意權行使案、陳聰明、選票、咨文
1.陳水扁總統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提名陳聰明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民國95年5月26日咨請立法院同意。 2. 立法院於96年1月18日,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表決結果:出席投票委員215人 同意票126張 不同意票2張 無效票87張。決議:「陳聰明先生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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