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行使案

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結果
  • 主題

    民國98年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行使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函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9/11/03

  • 關鍵詞

    立法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行使案賴浩敏劉義周簡太郎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郭昱瑩蔡麗雪段重民柴松林紀鎮南投票行政院投票表決結果

  • 摘要

    1.立法院於民國98年11月3日下午,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之同意權投票表決。表決結果:一、賴浩敏先生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任期4年。二、劉義周先生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任期4年。三、簡太郎、郭昱瑩、段重民、柴松林、紀鎮南等5位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2年。四、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蔡麗雪等4位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4年。 2.98年11月3日立法院將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案行使結果函復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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