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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檔案/關係文書
A4
2006/06/13
立法院、罷免案、陳水扁總統、選票、記名投票表決、院會、全院委員會
1.民國95年6月13日、95年9月29日、95年11月10日立法院分別對陳水扁總統提出罷免案。 2.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併案審查後,即提報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第1次於95年6月27日;第2次於95年10月13日;第3次於95年11月24日。表決結果,3次罷免案均未獲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罷免案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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