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提出之不信任案

張俊雄委員等82人,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提出不信任案。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公報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1999/03/01

  • 關鍵詞

    立法院行政院院長蕭萬長不信任案張俊雄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摘要

    立法院張俊雄委員等82人,基於主權在民、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等民主原則,確立民主憲政中行政權最終須經立法權同意、制衡之信任制度。又鑑於行政院院長蕭萬長自擔任行政院院長以來,內閣風波不斷,部會間之政策無法協調,個人領導能力備受質疑;甚至總統府對行政院之重大政策時有不當干預,致侵犯行政院政策決策過程之自主權,致使國家「最高行政首長」反淪為總統府之「執行長」,破壞憲政體制,造成憲政危機。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7條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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