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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提出之不信任案
公文檔案/咨
A4
1999/03/02
立法院、不信任案、行政院院長、蕭萬長、總統、咨文、表決結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0條
1.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0條規定,立法院處理不信任案之結果,應咨送總統。 2.民國88年3月2日,立法院將行使對行政院蕭院長不信任案之結果咨送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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