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文物 │ 建立日期 2011.02.11

議場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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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代電子表決系統】
  系統係於民國79年由榮工處承作,使用菲利浦ICS600主機,並由電波公司承作面板接收、子母鐘、跑馬燈等中文部分。此系統表決結果顯示顏色不明顯,並曾於85年間發生表決資料漏失、左右兩邊顯示不一致、以及表決報表與顯示面板不一致等現象。

  嗣後於民國85年由天立公司承作第2代表決系統,更換ICS600表決主機,並修改委員座位按鈕及線路,將表決顯示燈管由1根改為4根,使表決結果燈號顏色顯示明顯,以達到委員按鈕即按即顯示以及表決結果顯示明確之要求。民國87年配合第3屆立法委員由164為增加為225位,增加顯示看板、座位按鈕及線路等。

  此系統僅提供議程顯示與投票表決2種功能,故立委問政方式仍停留於文字敘述之傳統模式,委員無法完全展現其努力之成果,經常需以大字報或其他道具用以強調主題。

  再者,議程顯示係由議場工作人員直接輸入目前議程主旨,並以LED跑馬燈的方式展示,因硬體系統功能上限制,可同時顯示之文字相當有限。

  而投票表決系統係由2組大型日光燈箱看板、表決器、計時器與電腦系統組成;議題需付諸表決時,由委員將議事處所發給之磁卡插入表決器,並於倒數計時終了前,按下投票按鈕 (按鈕共分為贊成、反對、棄權以及出席等4種按鈕),若為記名表決,燈箱隨即於該委員燈號位置,以不同顏色之燈號,顯示該委員之選擇(若採不記名表決,則僅顯示計票結果),於計時終了前,如委員改變選擇,燈號亦隨之變更,計時終了再由中央控制室收集、運算並列印出表決統計表,然後送交主席宣佈結果,同時以跑馬燈的方式顯示表決結果。

【第2代電子表決系統】
  系統為RS-485菊鏈式架構,以輪詢方式掃瞄表決過程與結果,反應時間稍慢;系統開機時,有自我診斷功能,但是委員座位上表決器之燈號,欠缺掃瞄診斷功能,若有故障不易發現,雖不至於影響表決結果,卻足以造成不必要之誤解與爭議,負面影響頗高。

【第3代電子表決系統】
  為使立委問政方式電子化,加速並正確顯示表決結果,於89年3月由異術公司承攬多媒體議事系統開發建置第3代電子表決系統。採用世界最先進DLP多媒體顯示器,設計議場主席台後方左右各建立一面4*4之DLP電視牆顯示系統,採用後投式光源DLP系統,色彩畫面不會因兩台顯示器而有色差之情形。利用多影訊來源,展現立法委員之問政議題或討論法案之內容,並可連接有線電視系統播放即時國內外新聞,提高新電子化國會之問政品質及展現國會全新風貌。

  投票表決系統原為單一區段架構,已改為多區段架構,如有故障發生僅需針對該區段做故障排除,以避免整體性故障失效,加強系統的可信賴度。

  配合民國97年第7屆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的實施,重新調整顯示系統及表決系統,並配合委員座位調整,更新表決系統之資料收集設備、表決單體訊號及電力等線路,以滿足新屆委員席次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