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外交 │ 建立日期 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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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民國60(1971)年退出聯合國及民國68(1979)年中美斷交後,外交處境漸趨困頓,不但邦交國數量銳減( 附表1、附表2),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活動空間也受到擠壓,但政府為突破外交困境改採務實外交作法,與100多個國家發展經貿、文教等實質關係,並與各國朝野建立溝通管道。

表1 我國邦交國數目的變化(2009年統計,聯合國成員國計有192國)
   民國  邦交國數目(個)
   59年    66
   60年    54
   61年    39
   67年    21
   77年    22
   85年    31
   88年    28
   96年    24
   97年    23
102年 22
105年 21
107年 17

表2 我國邦交國名稱
  亞太地區:帛琉共和國、吐瓦魯、馬紹爾群島、索羅門群島、吉里巴斯共和國、諾魯
  歐洲地區:教廷
  非洲地區:史瓦帝尼王國
  中南美洲:瓜地馬拉共和國、巴拉圭共和國、聖文森、貝里斯、宏都拉斯共和國、
       海地共和國、尼加拉瓜共和國、多明尼加共和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國會是民主國家的最高民意代表機構,較不具有官方敏感色彩,立法院是我國國會,屬公部門,具官方色彩;然而,立法委員是人民選出來的代表,具民意基礎,代表全國人民,也具有民間色彩,具有雙重角色。因此,兩國國會在進行交流時,可以推演為兩國人民間的交往,較不會受傳統外交工作的束縛,能夠達到加強雙邊互動關係的實質意義。雙方國會議員在長期的互訪、交流、聯繫、餐敘等活動培養下,自然而然建立起深厚、誠摯的情誼,這種議員間的情誼,往往能夠化解一些國際社會中對台灣不利的因素,並爭取到更多的支持。所以從台灣推動對外關係趨向多元化的觀點來看,立法院在我國外交上,不僅單純扮演監督者的角色,更是與行政部門形成相輔相成的關係。

  立法院除了接待外交部、僑委會、新聞局、經濟部、陸委會等機關安排的世界各國官員及國會議員外,也接待各國駐華使節、駐台文化、商務機構、社團組織、宗教團體、學校、媒體等所安排的訪賓,可以說上自總統、副總統、議長、副議長,下至民間組織,無所不包,也因為如此,立法院與世界各國更有全方位交流的機會。

  從參訪團體及外賓人數的遽增,可見立法院的誠摯熱情接待,已獲得各國貴賓高度肯定,並建立口碑。立法院推動國會外交,除敦睦邦誼外,也讓外賓親身體驗台灣民主的可貴。在簡述外賓來訪後,立法院亦接待選民團體、機關學校組團隊參訪,參訪團數及人數亦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