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法律案 │ 建立日期 2011.02.11

第5屆第3會期 審議「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及修正「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等6項財經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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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第5屆第3會期休會期間召開第6次臨時會,柯建銘委員等83人提請召開臨時會,審議「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項財經法案。另曾永權委員等88人亦提案請求召開臨時會,審議「公民投票法草案」。

  民國92年7月3日王金平院長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作成結論決定:7月8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7月8日、7月9日及7月10日召開臨時會,並作為1次會議。

  7月8日上午舉行談話會,下午即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召開臨時會審議6項財經法案之急迫性及重要性,並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質詢。報告詢答完成後,7月9日開始依序進行7項法案的討論。

  7月10日臨時會結束,共通過「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農業金融法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等4項法案,其餘「公民投票法草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項法案,因協商未獲共識,無法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