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屆監察委員同意權行使案

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結果報告書及咨復總統咨文
  • 類別/類型

    公文檔案/咨

  • 尺寸大小

    A4

  • 內容日期

    2008/07/04

  • 關鍵詞

    立法院監察委員同意權行使案王建煊沈富雄陳健民洪昭男黃煌雄錢林慧君黃武次高鳳仙余騰芳杜善良劉玉山林鉅鋃洪德旋楊美鈴周陽山李復甸葛永光馬秀如趙榮耀李炳南陳耀昌程仁宏沈美真尤美女吳豐山劉興善趙昌平許炳進馬以工總統投票表決結果報告書咨文

  • 摘要

    1.民國97年7月4日上午,立法院進行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同意權投票表決,各黨團推派委員張嘉郡、李明星、田秋堇擔任投開票監察員,投票時間於上午11時截止。投票表決結果:王建煊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為監察院第4屆監察委員並為院長;沈富雄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監察院第4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 2.97年7月4日下午,繼續進行監察委員同意權投票表決,各黨團推派委員江玲君、羅淑蕾、陳啟昱擔任投開票監察員,投票時間於下午5時截止。投票表決結果:陳健民、洪昭男、黃煌雄、錢林慧君、黃武次、高鳳仙、余騰芳、杜善良、劉玉山、林鉅鋃、洪德旋、楊美鈴、周陽山、李復甸、葛永光、馬秀如、趙榮耀、李炳南、程仁宏、沈美真、吳豐山、劉興善、趙昌平、馬以工等24人均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為監察院第4屆監察委員;陳耀昌、尤美女、許炳進等3人均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監察院第4屆監察委員。 3.97年7月4日立法院將監察委員同意權案行使結果咨復總統,總統於7月9日發布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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