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專案史料彙編 │ 建立日期 2024.01.24

國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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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是我國政治體制中的最高立法機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63 條規定,有議決法律案、預( 決) 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在五權分立的體制下擁有獨立的法定權力,以確保政府行使權力的合法性和適當性,是我國政治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立法院第10 屆立法委員任期由2020 年2 月至國2024 年1 月,4 年共8 個會期的時間,立法成果豐碩。尤其在2020 年至2022 年期間,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國家面臨嚴峻挑戰,但立法院依舊努力推行各項立法工作與業務,通過各項的重大法案,國會的正常運作,發揮監督的功能,讓國家的發展有所依歸,在穩健的步伐下往前邁進。